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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景点介绍游客怎么到武当山旅游交通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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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武当——法与和谐的践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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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武当——法与和谐的践行者

 
    武当山古建筑群是中国著名的道教文化景观,是自然与人文景观相结合的典范。早在六朝前,武当山就有了太和山的别名,而太和一词出自《周易·乾卦·彖辞》曰:“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而“太和”意思是说,大自然的运行变化,万物各自静定精神,保持完满的和谐,万物就能顺利发展。道教讲究太极、太和,“万物负阴抱阳,冲气以为和”。“太和”即为天地间冲和之气,讲求自然守道而行,万物各得其所,宇宙间的一切关系都得到协调,它是几千年中华文明的一种普遍和谐观。被称为“太和山”的武当山,其景观设计、宫观管理与维护是如何体现太和这一普遍和谐的思想呢?
 
一、太和武当的选址营建充分体现了道法自然的和谐观
 
古代建筑大师们在设计武当山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时,贯彻了“太和”即普遍和谐的观念,可以说“太和”二字表达了古代工匠设计武当山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根本目的。史载洪武三十五年(1402年)七月,朱棣即位初,即遣提点周原初“祭北极真武之神”,目的是向天下表明自己与玄武神的特殊关系。因武当山是玄帝飞升之圣地,永乐四年,朱棣召见紫霄宫道士简中阳“问玄帝升真事迹”。与此同时,朱棣也开始进行大修武当的调查和筹备工作,永乐十年(公元1412年)三月初六下旨:“真武显圣之灵境,今欲重建,以伸报本祈福之诚,尔往番度其地,相其广狭定其规制,悉以来闻,朕将卜日营建。”之后,令中央道录司右正一孙碧云到武当山“看其风水,相其广狭”。孙碧云经实地勘察后,向朱棣详细报告了武当山的地理区位条件和星象风水状况,为营建工程作规划设计。
 
风水,现代科学的认为应该是人与自然环境的相互影响,那么这种影响的最高境界无疑是和谐共生,互利双赢的。武大建筑取法自然的和谐观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呢?以紫霄宫选址为例:它坐北朝南,背后有展旗峰及太子、玉清、太清悬空诸岩,周围山势如椅,形成二龙戏珠宝椅状,宏伟宫殿便坐落环椅之中,四平八稳。它左有蓬莱第一峰,右有雷神洞所在珠峰,恰巧形成“青龙、白虎”左右护持之势。殿前有金水河,似银线穿宝珠二峰,临水纳风;宫前有八卦禹迹池,如金盆纳财进宝。周围外有众山、内有红墙围绕,禹迹池前隔涧有照壁、三公、五老、蜡烛、香炉诸峰为屏,全面起到对“气”的回聚作用,故有“云外清都”之誉,是典型的风水福地。可以说紫霄宫建筑的堪测设计充分体现了古代工程设计人员重视人工建筑与自然环境相协调相融合的思想。此外武当山的五龙宫、玉虚宫、遇真宫等建筑选址无不体现了古人重视环境、顺应自然的和谐理念。
 
在宫观营建方面,这种取法自然的和谐观更是深入其中。抛开封建帝制的专权,帝王的每一道圣旨无疑是封建社会最高的行为法则,道德标准,法律法规。
 
明永乐十四年(公元1416年),明成祖朱棣命工部在北京铸造金殿。为安全运送金殿至武当山,明成祖于永乐十四年(公元1416 年)九月初九日,在《敇都督何浚》中令:“今令尔护送金殿船只至南京,沿途船只务要小心谨慎,遇天道晴明,风水顺利即行,船上要十分整理清洁。故敕。”“船上务要清洁,不许做饭。”武当金殿经大运河运往徐州、南京,在南京经长江运往汉口,经汉口入汉水一路逆水而上运至武当山营造大本营湖北均州城外汉江大码头。
 
明永乐十七年(1419)敕建紫金城,为了在建筑上体现与自然和谐共存,朱棣还专门为之下有圣旨:“今大岳太和山顶,砌造四周墙垣,其山本身分毫不要修动。其墙务在随山势,高则不论丈尺,但人过不去为止。务要坚固壮实,万万年与天地同其久远。故敕。”从这些圣旨中可以看出明成祖对紫金城的修造十分重视,并严格遵守道教崇尚自然、天人合一的教理。
 
二、太和武当宫观管理法于其中
 
武当山营建工程从永乐十年(公元1412年)九月十八日开工至永乐二十二年二月二十九日结束,历时十三年。作为明皇室家庙,对武当山又是如何管理的呢?从下面这些皇帝的圣旨、手谕我们也可以看出,小到细微的关心大到一些方针政策等均要颁旨给太和武当,由此也可窥见一斑。
 
圣旨一:“……玄天玉虚宫、太玄紫霄宫、兴圣五龙宫、大圣南岩宫。然,此名山胜境必得高人、羽人,以主持看守。大圣南岩宫以尝命右正一孙碧云为主持外,其三处尔即选有道行者二人为主持……”永乐十一年(公元1413年)八月二十五日
 
管理与营建工程同步,各大宫观还未落成,武当建筑的“总工程师”永乐皇帝便已对其做了精心布署,必得高人、羽士、有道行者主持看守。
 
圣旨二:“大岳太和山各宫观有修炼之士,怡神葆真。抱一守素,外远身形,屏绝人事,习静之功,顷刻无间。一应往来浮浪之人,并不许生事喧聒,扰其静功,妨其办道。违者治以重罪。有志诚之士,慕蹑玄关,思超凡质,实心参真问道者不在禁例。若道士有不务本教,生事害群,伤坏祖风者,轻则即时遣责,逐出下山;重则具奏来闻,治以重罪。永乐十一年九月十一日。”
 
这是一通《下大岳太和山道士》碑文,相当于法律条文,永乐皇帝的管理细致入微,宫观道人的日常行为规范他都亲自过问,对违法规定,生事害群、伤坏祖风者,重则具奏来闻,追求责任,可见对武当山的重视程度是如此之高。这种种法律条文似的约束,实际效果是约束了道人的行为,让道人们在这约束力下逐渐形成的道家文化和谐而严肃,让生活在道教氛围下的芸芸众生在到他们的言传身教,耳濡目染下,和谐到骨子里。
 
甚至这种法律条文的关心已经进入到宫观管理的后期维护了。
 
永乐十四年(1416年),皇帝下令拨徒流犯人550户、3123人送往武当山垦荒,每年交纳斋粮、茶、盐及棉花,供养宫观。令均州驻军专一巡视山场,派役夫洒扫宫观和烧造砖瓦,维修宫观,令湖广布政司定时巡视监督。
 
永乐二十二年二月,“敕湖广布政司右参议诸葛平,朕创建大岳太和山宫观……今工已告成完,特用敕尔、常用巡视,遇宫观有渗漏处,随即修理”。
 
从这些圣旨中我们也可以看出,永乐皇帝朱棣不仅对武当山道场的兴建关心备至,而且还对武当山香客信士的保护和劝导也给予了无微不至的关心,这皇帝下完圣旨,也不能避免下级的欺公罔法,这一点上,各地方官员也不甘于落后,历代地方官员对武当宫观的管理也曾多次下旨:
 
禁烧龙头香碑文如下:“南岩之下,倚崖立殿以祠灵神,不知何时凿石为龙首,置香炉于前,下临绝壑,凭高俯瞰,神悚股栗,焚香者一失足则身命随陨。此世俗庸,妄人所为,非上帝慈惠群生之意也。今徙炉殿内,以便焚香者,使知孝子不登高,不临深之义,立石檐前,永杜小人行险侥幸之路,本宫住持暨诸道众,随时劝诫,勿蹈前辙,其遵行无忽。”总督川湖部院蔡(毓荣)立石。大清康熙十二年(公元1673年)六月朔旦
 
清康熙十二年,川湖部院总督下令禁烧龙头香,并立碑戒告。碑文告诫人们说,神是仁慈的,心诚则灵,不一定非要登到悬崖绝壁上烧香才算是对神的崇敬;所以不要复蹈前辙,毁掉宝贵的生命。禁烧龙头香碑不仅保全了许多人的性命,同时也说明了一个道理,那就是珍爱生命。至上而下的法规条文,浅显的来看是在保护自然建筑、香客信士,实则保护的是武当营建以来在皇家法律法规指导下,道人以身为法、香客信士潜移默化所形成的道家“太和”文化,这也正是修建之初永乐帝所想达到的一个重要目标——在国家范围内宣传普及道家的太和思想,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任何一条法律法规,当它生硬的出现在众生之中,并不会得到全民的认可,但当它化为一种文化,融入到民众周身,那么你的拒绝则显得苍白而多余。法和文化的和谐共融,同样达到了道家最高思想“以无法为有法”的终极和谐观。 
 
三、维护民众利益与法同行
 
武当山现存“公议禁碑”两通。公议禁碑,顾名思义,就是大家共同商定、共同需要遵守的规章,即相当于现在的村民公约。有了大家的共识,它就是大家行事为人的标榜,在逐代的奉行下,慢慢的演变成这一区域的风俗文化。 
 
南岩宫“公议禁碑”内容摘录如下:“……一禁窝藏匪类、一禁开设赌局、一禁唆事弄非、一禁窃偷捞摸……一禁伐烧林炭 如此之情,闻众公罚” 大清同治四年(公元1865年)。
 
八仙观“公议禁碑”内容摘录如下:“且夫国家以阴泰安良为首,而地方以严禁盗为先。……一、招留刀痞赶出禁地;二、窝留盗贼赶出禁地……”光绪四年(公元1878年)九月。
 
禁碑虽然不是官府直接制定的一些禁令,而是由当地的道众、民众自发组织、共同商议所制定的保护武当山民众的相关规章,它是在特定的年代、特定的时期、特定的历史环境下的产物,在文物保护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同时对维护当地治安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一百多年过去了,其仍有划时代的意义。无论一个国家或是任何一个地方,都必须将民及众自然的利益放在首位,无论政令还是纪律必须严格,否则就会走向偏颇。 
 
六百年煌煌太和,见证了多少沧桑变迁、政权更迭,历经了多少战火风霜洗礼,至今仍以其恢弘的建筑群、博大精神的道家文化,为我们传承了浩瀚的千年文明,遗留下了天、地、人和的和谐之道。
 
如果感慨她是幸运的,不如叹服她是必然的——十个甲子的不遗余力,她已植根与民众心灵最深处,化作内心的文化图腾。如果赞叹她是巍峨的,不如叹服她的谦逊低伏,她以道教“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的博大胸襟,放下皇家建筑的高昂气势,处低就众,以太和之胸襟接纳着众家之长,汲取着芸芸之意,俯身与自然的和谐;如果唏嘘她的皇家保护,不如叹服她对法规法则的驾轻就熟,对用法施法哲理的高深造诣:法,是收纳积聚万物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手段,但要万法长存,你就应放下架子,贴近万物生灵,应生命之所需,达苍生之所意,化自己为苍生的一部分,最终达到和谐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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